【山西】太原市燃气锅炉超低氮刷新津贴标准
凭证山西太原印发关于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刷新和燃气锅炉低氮刷新的通知,该市燃气锅炉低氮刷新津贴步伐内容如下:
1、单台锅炉容量20蒸吨及以下燃气锅炉。
方法一:通过替换低氮燃烧器,加装烟气回流装置的方法举行刷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1)单台燃气锅炉容量小于即是4蒸吨:低氮自然气锅炉津贴资金=2×锅炉容量+3.5(万元)
(2)单台燃气锅炉容量大于4蒸吨:低氮锅炉奖补资金=1.5×锅炉容量+6(万元)
方法二:通过整体替换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1)单台锅炉容量小于即是4蒸吨:低氮锅炉奖补资金=2.6×锅炉容量+7(万元)
(2)单台锅炉容量大于4蒸吨:奖补资金=2.5×锅炉容量+8(万元)
2.单台锅炉容量20蒸吨以上燃气锅炉。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削减幅度大于即是50%,且浓度值低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凭证刷新投资额的30%给予奖补资金;
3、2017年12月31日以后新建燃气锅炉,应抵达太原市关于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排放标准要求,但不享受低氮燃烧奖补政策。